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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19-01-22     |     点击量: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16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力帆股份”或“公司”)本次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19118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于2019121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7名,实际参会董事17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的会议不涉及主持人及现场列席人员。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了《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9年度对内部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9年度对内部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8)。

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所有担保均为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上述公司具备偿债能力。公司在实施上述担保时均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担保风险已充分揭示。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三、上网公告附件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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