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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已离职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15     |     点击量:

 证券代码:601777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24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已离职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l  已离职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离职董事马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3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34%

l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通过集中竞价减持数量不超过109,400股。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马可

其他股东:已离职董事

439,400

0.0334%

其他方式取得:439,400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前期减持计划披露日期

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

2,100,000

0.16%

2019/6/252019/12/20

4.22-4.29

201963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数量(股)

计划减持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减持期间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拟减持股份来源

拟减持原因

马可

不超过:109,400

不超过:25%

竞价交易减持 不超过:109,400

2020/5/112020/11/7

按市场价格

股权激励

个人资金

需求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已离职董事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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